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1、国内的要带身份证、户口簿。2、国外的要带护照,及单身证明(就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
哈尔滨市民政局办事指南 - 涉外婚姻登记在哈尔滨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需在本辖区(户籍在哈尔滨)常住,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双方必须自愿且无配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均健康,无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以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电话】0451-82261058 【所需材料】一、中国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应为未婚、离婚或丧偶);2、身份证(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应与户口簿中相关栏目一...
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及程序 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程序: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