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P67)本题知识点: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
我国婚姻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和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部婚姻家庭立法的根据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他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2)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订的...
婚姻家庭法的法源,主要来自习惯法(法兰克王国的《萨利克法典》、《里普里安法典》等)、寺院法(《新约全书》、《使徒教律》、《使徒约章》、宗教大会决议和教皇颁行的教令集等)和罗马法。 婚姻的成立,寺院法在实质要件方面列举了众多婚姻障碍,如欠缺结婚合意、不能人道、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受基督教洗...
在封建时代,婚姻家庭法除了以“律”为名,还有“户令”和“例”等法律形式。 总而言之,我国古代婚姻家庭立法礼律并用,律是指成文法中的相关规定。 而世界其他国家早期主要是习惯法,后期逐渐有了成文法典,但是习惯法仍然有其影响力。外国奴隶制早期典型法典有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古罗马早期《十二铜表法...
我国民法的直接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宪法中的民法规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中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也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这些规定为民法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民事基本法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