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名单和录取名单有什么区别

拟录取是考生经过招生院校经过讨论后确定的准备录取的名单,也就是学校公示统一录取名单,如何要将名单报给教育部审批,经过教育部同意后才能正式录取,所以拟录取相当于已经被录取了,只是还差最后一步对资质的验证。。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进入了拟录取名单,大多数都能被录取,除非学生在最后入校的时候体检...
拟录取名单和录取名单有什么区别
拟录取是考生经过招生院校经过讨论后确定的准备录取的名单,也就是学校公示统一录取名单,如何要将名单报给教育部审批,经过教育部同意后才能正式录取,所以拟录取相当于已经被录取了,只是还差最后一步对资质的验证。。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进入了拟录取名单,大多数都能被录取,除非学生在最后入校的时候体检没通过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没能入学。正式录取名单的确定需要在拟录取的名单基础上进行政审和体检,资质调查合格后,才能确定的正式录取名单。一般学校正式录取名单出来以后,学校就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后被取消录取的原因:1、政审不过关政审主要的目的是看考生有没有不良表现,如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有无犯罪案底等。2、资格审查不过关有些大学的特殊专业对考生有一些特殊要求,如身高要求、身体素质要求等。如果学生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标准,学校将不予录取,取消拟录取。3、重大违纪行为或其他目前考试作弊已经入刑,在拟录取名单发出后,如果学校审核出该学生曾经有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尤其是在一些重大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不仅会取消拟录取,还可能取消该学生报考该学校的资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023-08-02
求卦网 阅读 27 次 更新于 2025-12-20 01:19:26 我来答关注问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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