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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十三条话题已于 2025-07-26 08:52:28 更新
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办...
一般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档案会在档案部门保存100年。特殊情况:对于具有特别重要历史意义、法律意义或其他继续保存价值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保管期限可以延长直至永久。这意味着这些档案将被长期保存,以供后人查阅和研究。
第一条 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婚姻登记档案通常保存期限为100年,对于具有特别价值的档案,可以永久保存。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若档案具有持续的价值,保管期限可以延长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记录了每一对伴侣的珍贵时刻和美好回忆。通过这些档案,我们可以了解每一...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二...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条例。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档案由政府部分保存以便当事人查阅。如: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第十四条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一)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